這,我們還是從頭慢慢說。Ryan Gomes2005年選秀第50順位才被波士頓賽爾提克隊選去,雖然順位極低,但新人球季卻可謂相當成功,最後獲得了新人第二隊的肯定。


Ryan Gomes
 
今年夏天在賽爾提克與灰狼的大交易案中,與Al Jefferson等隊友被交易到灰狼隊。並在灰狼開幕戰中擔任先發小前鋒。
 
他是康乃狄克州人士,不過高中畢業後卻接受了普維敦斯學院(Providence College)的徵召。
 
這普維敦斯學院本非太強的學校,不過自從他們的總教練Tim Welsh遇到Ryan Gomes以後,他依照Gomes站位確實、穩紮穩打的特性,搭配其它也是人高手長的隊友,巧妙地把Gomes的防守站位維持在離籃框十呎之內,而利用他卓越的基本動作擔起球隊的禁區防線,使他雖然僅有67的身高,但卻能在大學籃壇對抗其它中前鋒而不落下風。
 
而這些特質以及這段訓練的經歷,雖然是針對大前鋒屬性而布置,但卻沒想到在他進入NBA轉型小前鋒時,也令他穫益許多,這點我們等一下再說。


 
對了附帶一提,普維敦斯學院這種靠站位式的2-3區域聯防,曾經給現任爵士主控Deron Williams帶來許多麻煩。
 
那是在200312月,爵士隊當家大前鋒Kirilenko以兩度「5x5」(得分、籃板、火鍋、抄截、助攻,五項數據皆五次以上)的表現技驚全聯盟;約莫同一時間,Deron所率領的伊利諾大學則對到了Gomes率領的普維敦斯學院。
 
那場比賽普維斯敦大學的聯防陣型令「伊利諾後場三重奏」是灰頭土臉,Deron全場投8只中1,他的好朋友、也打過爵士隊一年的Dee Brown也只有投92
 
Gomes球風的利基 
 
扯遠了,繼續說回這個Gomes大前鋒的球風。
 
在進攻端,Gomes是個非常棒的低位得分手,低位腳步非常標準,就算放在整個NBA水準來看,也屬佳作,這紮實的基本動作令他能在身高劣勢的情況下卻於禁區衝殺無礙。此外他的籃下空間感不錯,背框單打或是轉身跳投都有一手。
 
防守端方面,他搶籃板的功力也是一絕,他不是靠身材、甚至不是靠力量,而是靠優異的腳步與站位去抓得不錯的籃板數目,不只是防守籃板,甚至是進攻籃板他也是以此對角度與落點的敏銳嗅去掌握,而別有一功。
 
換句話說,他是一個相當偏技術型而且聰明的球員,靠著基本動作與腳步,打遍天下、到哪都不吃虧。


 
不過他的缺點,同時也是許多大學時期猛將派大前鋒、在NBA轉職成小前鋒時、最會發生的一項不足,那就是他的射程不夠遠,特別是三分線,可以說是完全不足。
 
不過,如果扣掉三分球不算,坦白說他的外線已經算是頗有火侯了,特別是油漆區外一兩步的中距離,即便是在高強度的NBA比賽,只要有空檔,他算是非常穩的。
 
而他會給人中投很穩的印象,主要還是靠他良好的跟進步伐以及聰明的站位,於是當控衛突破分球的時候能夠很舒服地找到他,而他的地點也通常會是舒服的空檔,所以拿他的中投來成為攻勢的終點你會覺得很順眼流暢,成功率很高。
 
他在賽爾提克隊兩年,平均命中率有47.4%,就一個正在轉職的新人來說,可謂很不錯的成果了。


 
Gomes藉此利基成功轉型 
 
所以我們可以在這邊看到,一個大前鋒在轉任小前鋒時最大的難題,就這樣被他的基本動作與球場智慧給克服了,而這,也可以在他克服其它轉型困擾時看見。
 
例如防守。大前鋒一般說來為了增進力量,於是往往喪失了機動力,因此在轉型小前鋒後、對位到敵方正牌速度快的小前鋒時、往往捉襟見肘。
 
Gomes不然,前面說過他在大學時期因為教練防守陣型的需要,他必須成為球與籃框間十呎距離內的防線。也就是說,他並不被要求敲火鍋或抄截什麼的,甚至也不被要求一對一緊迫盯人,他的訓練就是阻斷對手球與籃框之間的路徑,如此而已。
 
當然他這種守法,要搭配他在大學時期球隊的2-3區域聯防才能發揮最大威力,但是他一個「把自己卡在球與籃框之間」的概念,卻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防守核心認知。
 
所以他在防守持球者的時候,似乎沒有太多橫向移動,也沒有什麼毛手毛腳,他就是靠站位硬是頂在進攻者與籃框之間,當對手投籃時他也不會隨便亂跳企圖蓋鍋什麼,他只是想辦法讓對手很難舒服跳起來,很難舒服出手,而對手出手後,他便轉身穩穩卡住對方,再試圖穩穩搶一下一個防守籃板,如此而已。


 
當然,以上所說的是他所擁有的「概念」,到了高等級的NBA他沒辦法總是這樣順利做到,不過,他到底能以腳步補速度之不足,於是這成為他轉型成功的關鍵。
 
Gomes的位置真相 
 
事實上,Gomes雖然一進賽爾提克隊就被要球改打小前鋒,且這兩年來亦不斷精進小前鋒的技藝(頭一年是練持球與1719呎的投射,第二年是練三分球)。
 
不過當Al JeffersonKendrick Perkins一度受傷時,他也曾臨危受命打回他大前鋒的本行,所以說他在職業層級確實是兩個位置都打過,並且未發生衝突的。
 
但話雖如此,你要說Gomes轉型成「真正」的小前鋒了嗎?嚴格來說我其實並不這麼認為。
 
因為他的三分能力太差,運球持球能力沒有很好,外圍防守時其速度在面對正牌鋒衛時更是總落於下乘。可以說一個小前鋒該有的技藝、他並未妥善具備。
 
不過!他卻能以他紮實的基本動作,優異的腳步,精準的站位,以及對球敏銳的直覺,來達成與正牌小前鋒相同的戰果,所以我們才說他轉型小前鋒是「成功」的。
 
他沒有「變成」小前鋒,但是小前鋒能做到的事,他也能做到。而很巧地,他所賴以做到那些事的才華,正是他當初賴以打大前鋒的同一套技術。


 
或許這也印證了籃球最古老的觀念:籃球本來是沒有分位置、而只有一套基本動作的。現在Gomes「返璞歸真」,憑藉著基本動作克服了位置的鴻溝,其實,我們也真的不必太大驚小怪吧!
 
Gomes的爵士狂想 
 
這樣的球員,來到爵士隊打側翼組我個人認為真是完美。
 
首先他有強大的卡位式籃板能力,相當符合爵士一貫的精神。而他的基本動作以及聰明的中距離,更絕對能使他成為一個稱職的高級綠葉。
 
唯獨兩點比較不足的,就是他的三分線能力與傳球能力都太差,所以他在外線持球的威脅性就很低了。
 
不過爵士系統其實也是有辦法隱去他的短處而發揮他的長處的。一個方法,還是1-4落位:
 
控衛持球在弧頂,長人組分佔罰球線兩端,側翼組分佔罰球線延長到三分線的那個點。這時控衛可以將球傳與某一側翼,該側翼接球後往弧頂運,同時與長人一起為控衛做掩護:
 
控衛給球後先往持球側翼的方向走,再經由兩個長人的雙擋而切到另一邊,有點類似所謂「UCLA」的走法。在此同時未持球的那個側翼也循類似的途徑切到對角的相為位置,在兩人都繞到位置的短暫片刻理論上都會出線空檔。
 
此時站弧頂持的那位側翼可以決定將球傳給控衛出手,或是傳另一位側翼投中距離。
 
就現行的爵士隊而言,這招可以說是Giricek上來搶分的絕招,他在掩護後跑動「catch & shot」的實力應該可與Deron Williams並列全隊第一,不過他這招用得太浮濫,千篇一律就是接球投,沒有把Sloan教練「擴大空檔」的方針記在心裡(也許在射手的眼中,再小的空檔都是大空檔吧),所以並不得Sloan的愛。


 
同樣的一招,如果是給Ryan Gomes來做,當能發揮同樣的意義。
 
前面說過Gomes雖然自外線持球切入的能力不行,但是他的腳步很好,所以在掩護跑動後他接球的地方實際已近油漆區,此時他只要用第一步晃開對手即可進入禁區,或者他可以在接球後乾脆就來個他大前鋒本事的背框單打(附帶一提,這蜷曲切後接球背框單打是活塞隊Tayshaun Prince常用的招)。諸如此類。
 
因此我認為Gomes除了牌子小了點、名氣低了點、可能天份有稍弱了點,除此之外,他類型、風格、本事、甚至經歷,實在都可以說是「能勝任爵士隊小前鋒工作的大前鋒」命題的標準精神與趣味。


 
Gomes的兩段軼話 
 
對了附帶一提,這Ryan Gomes當年在選秀前測試的時候,曾經與前面說過的尼克隊的David Lee放對過(他們是同一梯的待選新人,因此在測試時常會被安排捉對廝殺)。
 
Gomes事後回憶,在選秀測試期間那麼多場廝殺,就屬與David Lee放對這一場令他印象最深刻,那是一場好殺、他說,他們打得非常來勁。在我看來,這可真是英雄相惜了,著實蔚為佳話。
 
再附帶一提,當年2005選秀,Gomes也曾來爵士隊測試過喔!
 
事實上,Gomes早在2004年就來爵士測試過了,不過後來Gomes決定退出選秀,返校念大四。而2004年的選秀測試,Sloan教練因為妻子生病的緣故,沒有親自參與(難怪選了兩個失敗的Kirk SnyderKris Humphries,分別只待一年跟兩年就被送走了)。
 
到了2005年,Gomes又來了,此時Sloan也參與了,Sloan對他的評價很不錯,爵士教練團與總管也都認為Gomes一年來進步許多,他外線變好了、體能更棒了,甚至去年爵士曾建議他多在外圍處理球,而他返校這一年也確實照著爵士當初給他的建議這樣打了。
 
總之他給爵士的印象非常好,不過那年的選秀,爵士先在第3順位選了Deron Williams,在第34順位選了CJ Miles,而爵士還有一個順位是第51號籤,結果真不巧,這Gomes就在第50位被賽爾提克選走了……
 
一個順位之差,就改變了許多東西,如果不是差這一位,或許今天我根本就不必在此天馬行空狂想了呢!


 
正式組回答小結
 
「正式組」的回答說到這裡,已說了三人。
 
其中Charlie Villaneuva是有能力、並且曾經真正嘗試過小前鋒的高位大前鋒。David Lee,是正牌大前鋒,而即將偶爾客串一點點小前鋒。Ryan Gomes則是以大前鋒屬性打出小前鋒績效的成功經典。
 
而接下來要說的這位,他在大學毫無疑問是打大前鋒,幾乎所有球探球評都認為他進NBA會打大前鋒,但他自己,並不認為自己是大前鋒,他主張自己應該是、而且必須是、一個小前鋒,還曾經為了這忽大忽小的問題在訪談的時候生氣。
 
他,就是在2006年第4順位被拓荒者隊選中、隨即被交易到公牛隊的Tyrus Thomas
 
(未完待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ct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