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個系列文章「鋒線難題」中我臆造了一個「尋找能在爵士隊勝任小前鋒的大前鋒」的遊戲,但當時我只提出了動機與規則,卻沒有提出人選。


前言
 
而現在這一系列,則是我提出我的人選的部分,內容較諸上一系列勢必將更加荒誕不經,敬請見諒。
 
對了,本篇的立論是延續「鋒線難題」系列的思路而下,因此許多條件性的東西如非必要,將會略去不贅,所以如果您在閱讀本系列時發現有概念上的問題,不妨請稍微複習一下「鋒線難題」系列的理路。之後如果您依然發現有問題,那必定就是我的問題,歡迎留言向我索討個交代,或者乾脆棄之不顧可也。


前情提要
 
稍微前情提要一下,之所以會提出「尋找能在爵士隊勝任小前鋒的大前鋒」、這個沒有意義的尋找,靈感是出自爵士大將Kirilenko的故事。
 
Kirilenko本為大前鋒之球路,卻因陣容之故被擠壓到小前鋒位置上發展,此時他所產生的種種不適,引人入勝。
 
又剛好在爵士系統中大前鋒屬於受戰術支援的對像,而小前鋒任務則是為戰術提供支援,因此這角色與心態的轉換不只可以看出一個球員的球路特性、還可看出一個人的心理特質。
 
此外用大前鋒來頂替小前鋒還有一筆樂趣,就是符合爵士隊「大肉體派」的球風,希望能延續籃板鞏固力冠絕聯盟的優良傳統,以及加深爵士流美式足球裝甲的厚度。


至於條件,當然他先須是大前鋒,能打禁區,有低位腳步,但為了能在爵士打到小前鋒,則必須擁有至少一項專精的側翼支援才藝,與及格的外圍機動力。最重要的是他有甘為綠葉的認識與心態,亦即所謂的籃球智慧的東西。
 
坦白說真正符合所有條件的人,實在是很少。因為這本就是在現實NBA中不會出現的問題:除非有不得以的苦衷,否則現實NBA球隊是不會「用大前鋒去打小前鋒」、還設立那麼多條件的。
 
但現實的NBA也並非如你我所想的那樣「理性」,NBA裡許多「光怪陸離」的現象,倒是可以為我們在耍弄這天馬行空的遊戲時、提供不少有趣的靈感。


有兩批答案
 
於是我這邊打算分成兩組來回答,一組是正式的回答(至於怎樣叫「正式」,後面會說),另一組則由一些現實NBA能看到的有趣的「變體」或「爭議」來展開。
 
變體爭議組
 
先說變體爭議組的人選。這組人馬之所以能擔得上一句「以大前鋒之身頂小前鋒」,不是他們本身有多行,而是他們本身就很怪,才能在這怪題目上還「變體」。
 
當然這些人選當中變體爭議的因素各有不同,不過特別的是,「能在爵士打小前鋒的大前鋒」此一命題最經典的答案竟然是出現在這一組中!於是這最標準的答案,事實上也代表著最標準的爭議:太陽隊的Shawn Marion。


Shawn Marion
 
對,就是他,就是今年夏天與Kirilenko傳出「互換緋聞」的太陽隊Shawn Marion。
 
他在太陽隊是打大前鋒,這點毫無疑問,雖然低位單打不是他的球路主軸,但真要他在禁區拿球攻擊他是可以勝任的。而他在防守時的前場傾向更明顯,除非對手鋒衛線上有特別難纏的人物需要他來特別照料,否則一般情況下他的防守站位是較偏向內線的。
 
也就是說,他雖然「有能力」在外圍纏著那些鬼怪級的前鋒滿場跑,但他主要任務是定位在禁區與那些長人卡位爭籃板,並還真的取得不錯績效。好吧,那在這邊我們就承認他是大前鋒。
 
而除此外,沒有人會懷疑Marion外圍遊擊的能力,他能投外線,能空切跟進,有必要時還能在攻守轉換時持球側應,機動力極強,腳下工夫靈活。簡言之他能夠很自然地從三分線外「往前」到禁區,而在這「往前」的步驟上他就能產生破壞。
 
諸如此類,這些都是一個優秀小前鋒才會具備的高招。Marion除了自行持球切入這點比較少見以外,他實可說是一個標準的「大型小前鋒」,這樣的技藝,勝任爵士隊側翼工作絕對綽綽有餘。


然而,這樣一個「完全正確」的答案,我個人卻並非很滿意,因為我個人根本不認為Marion是個「大前鋒」。Marion的球路事實上就是小前鋒,只不過他的球藝甚強,所以在太陽隊系統裡打起大前鋒也是有模有樣,成效裴然。
 
Marion與Kirilenko與鞋子
 
坦白說Marion跟爵士隊Kirilenko的處境有點類似,只是剛好顛倒:
 
Kirilenko是本質上的大前鋒,因爵士陣容與系統之故所以必須打到小前鋒;Marion是本質上的小前鋒,因太陽陣容與系統之故所以必須打到大前鋒。
 
所以兩人近來不約而同地都不太快樂,就像一個跑步高手就算穿著不太合腳的鞋子還是能跑得比一般人快,但跑久了終究會不舒服,甚至受傷。
 
一旦不舒服,他就會不太樂意跑了;而一旦受傷,更是連走都不能走了,更何況跑?現在,他們不合腳的鞋子穿久了,終於感到不舒服。
 
Kirilenko比較多愁善感,他腳已經不舒服了,已經一邊跑一邊感到好委屈了,背後Sloan教練卻還凶巴巴叫他跑快點,所以他就生氣了。
 
Marion比較老油條,而且不舒服的經驗也比較豐富,那雙不合腳的鞋也已經快給他穿成合腳了,於是他雖然不舒服,但沒有生氣,頂多只是偷偷大聲表示無奈而已。


扯遠了,總之Marion雖然「現在」是打大前鋒,也想必很能勝任爵士隊的小前鋒,是個完全正確的答案。
 
不過這實在太作弊,Marion是正牌小前鋒,是個「能在太陽隊把大前鋒工作打得很的小前鋒」,當然可以勝任爵士隊小前鋒啊!不過這是「NBA無奇不有」之下的產物,並不真正符合本題的樂趣,所以這個最正確的答案,必須「技術性地」給予無視。
 
續談變體爭議組
 
於是所謂「變體爭議組」就是負責歸類這型人選的,他們能回答到問題,但並非算分的答案,換言之他們也都是非常「技術性」的符合題目的條件,但並未符合題目的精神。
 
例如最近被熱火隊交易到灰狼隊去的Antoine Walker也是一例。
 
Antoine Walker
 
說到Walker您會認為他是大前鋒還是小前鋒呢?
 
他近年來在熱火的打法,自然是小前鋒沒錯。不過他曾經是打過本格派大前鋒的,那是他「年輕」的時節在波士頓賽爾提克隊的時候,視每年的陣容之不同,他可以打大前鋒與小前鋒,而他的好搭擋Paul Pierce也是視陣容可以打小前鋒與得分後衛。
 
事實上,Walker在賽爾提克隊七年,有六年都是全隊的籃板王,甚至當2003~2004球季他被交易到達拉斯小牛隊與明星大前鋒Dirk Nowitzki同隊,他還是當年小牛隊的籃板王。
 
簡言之Walker可以說是個「高級Tweener」。


Tweener原本指的是因身材不佳而無法勝任大前鋒、只好轉任小前鋒、卻缺乏小前鋒之技藝的「不三不四」人物,但Walker身材很剛好,6呎8的身高,224磅體重,只要擁有相應的球技,簡直可以說是大小前鋒任你選。
 
果然,Walker就是在大小前鋒之間「任教練擺佈」,說好用真的是很好用,但你要說他有大前鋒的力量嗎?似乎沒有。那他有小前鋒的機動嗎?又好像不夠。那麼你說他「不三不四」嗎?也不會啊,他還進過三次明星賽呢!
 
這樣的人物:你說他是大前鋒?可以接受。你說他能在爵士隊扛小前鋒?可以相信。但你說他有回答到「能在爵士隊勝任小前鋒工作的大前鋒」這一命題的旨趣嗎?啊卻也沒有。
 
NBA,真的無奇不有。NBA就是存在這樣奇特的人事物,就是存在一個所有條件都符合、但卻不能成為答案的人物!
 
Antawn Jamison
 
        變體爭議組的怪例還沒完,還有一位就是Walker在小牛隊時的隊友Antawn Jamison

這位Jamison,他是大前鋒吧,是嗎?他現在在巫師隊,是。但他最早在金州勇士隊的時候,不是。後來有一陣子又是了。然後又有一陣子不是。到小牛隊的時候基本上不是。近三年到了巫師隊,才又是。
 
我這樣講您一定頭暈了吧,跟您說了NBA無奇不有,不頭暈才是希奇。查Antawn Jamison身高68吋,體重223磅,跟前面所說Walker簡直是一模一樣的身材,而且同樣都有籃板與外線能力,所以同樣成為「高級tweener」搖擺於三號四號位之間,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他生涯頭兩年在勇士隊的時候,隊上的主力大前鋒是Donyell Marshall,這位Marshall目前在克里夫蘭騎士隊,也是個能投外線的大前鋒。
 
附帶一提Donyell Marshall
 
值得附帶一提的是,Marshall也打過爵士隊,不過在爵士隊他卻是以先發小前鋒的姿態上場(因為大前鋒位置上卡著大前鋒經典人物Karl Malone,無法妥協),表現倒也稱職。
 
當時的爵士前鋒組合,就真的很有「重裝甲」的味道,真的就是「以大前鋒來打小前鋒」,而沒出什麼亂子,這段厚重的肉體往事,至今仍為爵士迷所樂道。



        不過他在爵士只待了兩年就離開了,去了公牛隊,他所遺留下來的先發小前鋒位置則交給了目前爵士隊陣中唯一的正牌全職小前鋒Matt Harpring來頂上。附帶一提,那年也是Kirilenko入隊的同年。  
 
說回Antawn Jamison及其經歷
 
又扯遠了,再說回Antawn Jamison身上。他剛到勇士隊的時候被Donyell Marshall卡住,所以只能往小前鋒發展,不過打得挺稱職,還入選了新人第二隊。
 
兩年後Marshall離隊,Jamison頂上大前鋒,再過一年,籃板狂人Danny Fortson入隊,他又打回小前鋒。
 
再過一年,籃板狂人Danny Fortson被拉下先發,不過先發中大前鋒分別是Erick Dampier(現小牛隊中鋒)以及Troy Murphy(現溜馬隊中鋒),所以Jamison還是打他的小前鋒。
 
再過一年,他被交易到小牛隊,前面卡著明星大前鋒Dirk Nowitzski與明星不三不四Antoine Walker,所以他只能從板凳出發,替補大前與小前兩個位置,得了個最佳第六人。
 
再過一年,他到了巫師隊,謝天謝地,到了巫師隊後他的定位終於固定,連打了三年大前鋒,直到現在。



        綜上所述,以他「豐富的資歷」,說他是大前鋒,是對的;說他能打小前鋒,也是對的;但就這樣說他是「能在爵士隊打小前鋒的大前鋒」卻好像總有哪裡不對。
 
啊!對了,那我們換個方向說:說他是小前鋒,是對的;說他能打大前鋒,也是對的;那麼我們也可以說他是「能在爵士隊打大前鋒的小前鋒」啊!
 
為什麼同樣一個球員,在主旨完全不同的兩道題目中都能成為答案呢?所以我認為Jamison這個答案雖不能算錯,但講了等於沒講,我個人非常不滿意。
 
下一回,我們將再繼續說一些,「可以做為答案,但樂趣不足」的一些變體爭議人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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