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Craig Smith大學四年,每年平均得分都在17到20分之間,籃板則總是在8個以上,逐年遞增,到大四那年已有場均9.4籃板了。其總共1114個籃板,為波士頓學院史上最佳;總得分2349則是波士頓學院史上第二(第一是本系列第一篇說過的Troy Bell)。


他這穩定且不斷進步的表現,以及藉由突飛猛進的助攻數字所顯示出來的成熟與智慧,在在都顯示他經或波士頓學院四年的打磨之後,於身於心都已經準備好、進入NBA了。
 
可惜一般球評、包括NBA多數的球隊決策者,並不這麼想。
 
這並不怪他們,因為身材與天份就是活生生地攤在眼前清清楚楚。倒是性格、心態、毅力、自我調適等等抽象的東西如果不經過長久的觀察與事件的碰撞、又怎能說得準呢?於是Craig Smith的優點、即其悍勇的特質,不容易被查覺,也不具說服力;反倒是他身高的劣勢,令人一目瞭然,且總是如影隨形地追著他痛打。
 
(這是否會令你聯想到他高中畢業那年、因為一身肥肉所以被眾人預估為打不成大學籃球的往事呢?)


在2006年選秀前,幾乎所有的選秀觀察家在提到Smith時,一定都會說一句,以他六呎七的身高,到了NBA將會「不三不四」。
 
不三不四這句成語用在這裡真是剛剛好。籃球上慣以三號指小前鋒、四號指大前鋒。這也就是說Smith的身高在NBA打大前鋒不夠,再加上他大學時代總是在以中前鋒定位工作,很少在外圍幹活,所以在NBA打小前鋒他的基礎又不足。
 
總之就是不能打三號也不能打四號,不三不四,這在NBA有個詞叫「tweener」,就是指這種大學時代威風八面的矮大前鋒,到NBA來卻找不到定位的可憐球員。在NBA選秀會前夕被說句「此人進NBA後有變tweener的疑慮」,幾乎就等於指著你鼻子說:「你的NBA生涯完了!」
 
而這種球員,若非早早消失於NBA、就是變成難用又礙眼的龍套。轉型成小前鋒而成功的例子並不多(註二),而留在大前鋒老本行還能打出名堂來的就更少了,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巴克利」啊!


不過我們這位Craig Smith,還真不辜負了「小巴克利」的綽號。他在第二輪第6順位被灰狼選去,在當時自然是完全沒有引起任何注意。當時灰狼的隊的目光焦點都擺在第一輪第6順位的Brandon Roy上。
 
對,就是這個Brandon Roy,當屆的新人王。他其實是灰狼隊選進來的,不過隨即被交易到拓荒者隊換來Randy Foye。這個Randy Foye才是灰狼隊真正擁有並真正栽培的新秀。
 
很快地當時所有目光又轉移並全部集中於這Foye身上,而Craig Smith這個「不三不四的傢伙」則是始終相當寂寥無聲。再加上他因為手腕受傷,沒能參加當時的夏季聯賽,令他處境更加慘淡起來。要知道他已經有變成「tweener」的疑慮了,而竟還連讓新人好好磨練都夏季聯賽都沒法亮相,所以整個灰狼球團對他的看法也就變得相當保守起來。
 
果然,下一次聽到他的聲音,已經是2006年的9月1日了。灰狼隊經過整個漫長夏天的觀察與考慮,才終於下定決心與這位二輪新秀簽合約。


當時簽約後的場面話是這樣的:灰狼總管Kevin McHale說:「Craig Smith是個好競爭的戰士,能為我們球隊帶來強悍,他是個有侵略性且打死不退的球員,他能搶籃板,而且在籃框附近的手感也極佳。」當然,場面話說是這樣說,但是一個人在球隊心目中真正的份量,還是要看他拿的是怎樣的合約。
 
不過合約的詳細內容按照球隊政策、在當時是不會公開的。但是現在我們知道了,那是兩年總額110萬又174元的新人最低約,是全NBA所能簽的各種合約價碼中最低廉的一種。
 
以此約價碼、再對照後來Smith表現,還真是便宜好用到一個不行。然而,這也反應了一個事實,即在簽約當時的灰狼隊哪怕已經關注Smith一整個夏天了,依然無法確定他是否能在NBA生存,因此才只願意提供這個最低限度、甚至可以說是「試用型」的合約。
 
誰知後來,Craig Smith竟然會是與重點培養的隊友Randy Foye共同成為當屆新人中「唯三」個82場全勤的球員。對了,Randy Foye新人年一年就領將近兩百五十萬元,比Smith兩年的兩倍還多。


說回這82場全勤。82場全勤的意義有很多,如果你是主力球員,那表示你養生有方,在長時間密集又激烈的運動中還能保持健康;若你非主力,那表示你真是深受信賴與重用,雖然不是主戰球員,但每場都必定有事情要交給你來做。
 
在Craig Smith前面,是10度明星球員、一度MVP的超級巨星Kevin Garnett,而Smith還能獲得穩定的上場時間,更顯示出他其實早已擁有在NBA立足的本錢。
 
對了剛剛說2006年新人當中只有三人全勤,除了灰狼的Smith與Foye外還有一人,就是爵士隊的Paul Millsap。


這Millsap跟Craig Smith一樣,也是矮小的大前鋒(不過比Smith高一吋啦),但是在大學時不以進攻見長,反倒是連續拿了三屆的全國籃板王,是開天闢地以來絕無僅有第一人。
 
不過這等人才,又是因為被嫌矮,所以落得比Craig Smith更慘更後面,掉到第二輪第17順位才被爵士像撿到寶一樣歡天喜地收下了(據說,另有勇士隊在看到Millsap被選走後,馬上就把他們後面的選秀權給交易掉了)。
 
不過爵士比較慷慨,也比較早肯定Millsap的能力,簽約的時候一口氣就簽了三年共兩百萬的約。而Millsap果然也沒令爵士失望,以二輪新秀之身打出了一個大大驚奇的球季。事實上,他是當屆所有新人中效率第二高的,僅次於新人王Brandon Roy。要不是他前面卡著明星大前鋒Carlos Boozer,一切會如何還很難說呢!


最後,「前面卡著明星大前鋒Carlos Boozer的Millsap」、與「前面卡著明星大前鋒Kevin Garnett的Craig Smith」,雙雙入選了年度新人第二隊。
 
關於Millsap的故事、例如說他是爵士傳奇大前鋒「郵差」Karl Malone在路易西安那工大學的小學弟之類的,以後有機會再慢慢說。現在先專心在Craig Smith身上。


Smith一進入正式賽場,其實沒花多久時間就受到重用。果然他這種實戰型的猛將還是要到真實戰場上去見真章,身材不好只是看起來虛,真的打起來猛你就不會感覺他身材不好。
 
2006年11月份,他14場比賽全上,平均每場即能有20分鐘的上場時間,可以說是轉眼之間就進入固定輪替,平均有8.3分、5.5籃板。這時候大家才知道,這個「不三不四的傢伙」其實是個寶,他在波士頓學院時打磨下來的拚勁與積極,使得他跨越了身材與位置的刻板觀念,而真真正正成為一個「籃球員」了。
 
12月與1月份兩月,因為上場時間略降,使得各項數據也略降。總教練Dwane Casey對此的解讀是,因為中鋒Mark Blount的表現不錯,所以壓縮了Craig Smith的上場時間,因此數據上當然也連帶被犧牲了。說是這麼說,那麼當他上場時間增加時、數據有沒有補回來呢?


其實是有的。到了三月份他的上場時間提升到場均21.1分鐘,平均得分馬上便飆到9.6分、籃板有5顆,且在那個月的最後八場比賽中有六場得分超過雙位數。到了四月,更不得了,10場比賽有5場先發,平均每場可上30.7分鐘,可得11.3分與8.2籃板啊!儼然便是一個可靠的禁區球員模組了。
 
從這裡可以看到,隨著上場時間增加,他的表現也隨之提升,可知他的整個打法是非常穩重有效的,而又因為這穩重有效,所以看得出其成熟的一面,且更別忘了他還只是六呎七吋身高相當弱勢的二輪新秀大前鋒。
 
最後總結是18.7分鐘、7.4分、5.1籃板,入選了年度新人第二隊,度過了相當紮實而值得激賞一年。
 
(未完待續)


註二:矮大前鋒進NBA轉型成小前鋒而成功的例子,遠的不說,近的就在這次灰狼與賽爾提克大交易案中,從賽爾提克來到灰狼的Ryan Gomes。
 
Gomes身高也是六呎七吋,來自Providence大學,是隊上的主力明星前鋒,曾經跟Craig Smith的波士頓學院有過一場好殺,那場比賽波士頓學院的總教練Al Skinner在最後關頭突然把陣形改為區域聯防,迫使Gomes到他較不順手的外線去做進攻,而為波士頓學院爭取到最後勝利。
 
Gomes在2005年第二輪第20順位被賽爾提克選去,表現意外傑出,入選年度新人第二隊,兩年來在賽爾提克出賽134場,有93場先發,可說是深受信賴的一名人物。
 
事易時移,沒想到當時在大學捉對廝殺的雙方的主將如今在灰狼隊成為隊友,而且都成為「不三不四」卻在NBA成功的代言人,也算美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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